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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ing posts from July, 2012

自由原來不是罪/所謂的成長

警告:本篇是論文,很硬..... 本王喜歡混的事情很多,星座也算其中之一。究竟人類能不能被分成十二類呢?不如這麼說吧。為什麼住英國的人會比住巴西的人冷靜?英國沒晴天啊[誤]!你只好在家裡胡思亂想了[誤 Lv+]。 當人類坐在人類袋裡,最無助最無可選擇的時候,得跟著母親行動十個月。十二星座所指的基本個性,奠定於十個月及剛出生時直到能自由行動的這幾十個月。幾十個月能不能塑造個性?絕對可以滴,尤其是最無助的這段時間。每個人的生長環境不同,但是如果沒有有錢到恆溫,還是直接搬到季節相反的另一半球,經歷的氣候也是相同的。心理學其實認同夏季嬰兒及冬季嬰兒的差異。在我看來,星座是氣候影響性格的統計學。而性格影響選擇。還算是蠻有趣的參考指標。但是過度延伸,可參考性就有爭議了。 不過星座書上對我的歸類,我是覺得很有趣也願意相信的事。基本上算命說的好就信,說不好就不要信,生命是由選擇所塑造,選擇正向並對此有信心,為此努力,是很重要的事。 from

生日

有一位五月鈸要生日了~。聊一下生日吧~。 我小時候其實搞不清楚生日有什麼好快樂的。既然每天都會長大一天,比去年長大一年有什麼了不起的?而且爸媽小時候也沒在過生日,單單是因為別人小孩要過生日,自己的小孩也要過生日囉!以前家裡不算有錢,生日時可以買東西。偏偏我家小孩從小就有點 g i ә ŋ ,知道要少花點,所以也不太要東西,轉而變成只要被爸爸發現我們喜歡吃的東西,就會連續出現一個月以上。然後....... 就無欲則剛了.....。平常就一堆,生日就更沒意義了...。 ps. 也是因為我們長大了這麼乖,所以女兒芸芸得拜託人照顧時,我第一個想到我爸媽。不是因為方便還是便宜, 是因為他們把我照顧成這麼好的大人。( 我有薪水的話,匯回家是應該的;反正我沒想要什麼,放在身上也不生利息。我窮很久了,我爸媽倒常問我欠不欠,不要去當乞丐。)芸芸現在的情況是....只要看上的食物,沒有吃得完的。只要看上的玩具,沒有玩不煩的........。跟我很類似,不是很想要東西。(但是她還小,還會去操弄別的大人給她東西。我純粹覺得她是想操弄。聽起來不是她平常想要的東西...。)

對於 live house 的一些想法

其實...如果是以前,這主題跟我八竿子打不到關係。其實現在也沒關係,不過上次火大罵人了,(OS:罵人?憑你的文筆?)事過境遷就聊聊吧。讓人發火的事件不聊。沒營養。 本王不去夜店,(不能喝酒外加晚上不出門,)對夜店的認識大概是從電視及路邊排隊的人。我家山腳附近也有一間 live house. 以前在 Granvil 站附近有一間比較類似反社會的 live house, 看那些排隊的,都紋得花花綠綠,釘得五光十射,(都在自己的皮上...。)走在路上我會怕的那種。不過門口的保鏣看起來更可怕。大家都乖乖排好隊,沒有所謂的鬧事,(我經過時是傍晚,大家還沒醉吧...。) 我家山腳下的 live house, 我好久才注意到。因為單純的pub 一般不會排隊。那間 live house就依附於隔壁的中高價位旅館。如果我平常住80元的兩人房,那裡起跳160元。我覺得旅館絕不會允許 live house 鬧出什麼事來。 在Granvil 工作時,後期很常晚回家;(到live house時都9點多了,有時甚至是12點。)一開始我會怕,有時也遇到喝醉的人,但是都很無害,走過pub依舊非常安靜,後來我就比較安心了。 對於live house,我比較想指出的是,這是我住的地方的品質。沒注意還真不知道它是 live house, 是喝酒的地方,就算標明了Pub. 如果台灣已經能接受常態性參加樂團演出,接受一個live house不會是違反刻板印象或是接受道德淪喪的掙扎。我比較傾向認為,是經營者沒有做好社區關係。我不認為民代有那麼閒沒事要去叨難(字不會打...)一個入不敷出的夜店經營者,沒有油水可以撈啊,要收保護費也會看情況。最有可能的情況是,店家不斷被檢舉,警方民代又很難什麼都不做,只好盡找些理由給投訴者一點交代。 如果是人的問題,法規非常難解決。舉個例子好了,法規說你可以吵120分貝,偏偏鄰居搬來一個失眠症,不可能不投訴吧。身為警方,你能說你只能被吵死或搬走嗎?就算120分貝這項被保障,總有什麼可以雞蛋裡挑骨頭。這是現實,關係不好,就不在於你的貢獻多好。 也許在落實對文創更友善的環境還有一段時間,在等待時,我覺得live house本身要讓地區能夠接受是很重要的事。不要在結果出來前就被刨掉。你選擇要經營 live house, 就要清楚自己會面對的阻力,將功不能抵過,

送禮文化

網路上看到一篇,(  你開始「不送禮」了嗎? (Mr. 6) 。 ) 本篇是反對文。   所謂的心意,真的是看文化。作者列的那些品牌,我自己用都買不起了,為了送人而花這筆錢為的是什麼?要我定義的話,是賄賂,用錢買關係。 Mr.6 有時轉貼一些商學研究統計蠻有趣的,不過他自己的行文我就不見得欣賞了。還不如去讀赤木寫什麼(http://ppt.cc/Bu4Z)。朋友應該是互相分享,互相扶持的吧。不送禮就沒有朋友,那種算什麼朋友,而你又算什麼朋友?原來你是不拿錢出來就沒有人知道你是哪位,也很悲吧? 這裡也是有送東西,但是很少是送你整個的。例如我就常被(亞洲人)說為什麼沒有帶伴手禮回來送人,我出遊會帶紀念品回來只能算特例,通常我的紀念品就是當地旅遊手冊,門票或車票。買東西回去送人的機率就更低了。比較常是買一大包回來大家分。 洋人也收禮物,但是他們維繫友誼的方式是共享時間。邀你到家裡玩,一起去登山烤肉釣魚什麼的。每個人都帶一點東西去共用,有人帶肉,有人開車;你說真要拿鮑魚去烤肉也很怪。彼此都花時間,相處的回憶,才是友誼。 送禮,是文化。如果把人性理所當然地套在文化上,就會失去本質,僅剩欲望。忘記朋友來自於分享,而是評比誰能符合自己的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