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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之愛

十二星座的中二病:那些你無法與世界妥協的事

某句話大概按到了心中哪個按鍵,很難得地寫了關於愛情的題目。由於某些原因,我不太喜歡寫。惹麻煩的也有,看多了僵持在小事的也有,看多了到頭來是權而不是愛的也有,看多了是錢也不是愛的也有,etc. 容易惹麻煩以前就少聊了,只是沒那麼避諱。聊越多越覺得自己好像冷酷至極,讓人覺得我八成是畢生單身主義者。其實我一直維持在有也好,沒有也好的狀態。



若要說我相信什麼?我相信世上唯一的不變就是變。在我身上唯一可靠的特質大概就是好奇心了。對我來說,有沒有必要為了「擔心愛情終究會變」而放棄與有趣的人相遇?和有趣的萬事萬物相遇才是一直阻止我遁入空門的理由。不要把專制控制的死教條放在我身上。我相不相信有足以相伴一生的愛情?我是相信的,所以我多半重在友情及志向。最重要也最脆弱的事容易讓人心盲,不需要花生命太大的力量去追求。最能浪費時間的,應該是最能承受傷害也樂此不疲的事。而這種事,對我來說是「志向」,不是「愛情」。愛情是真的要遇到能夠相處下去的人,而不是讓你一頭熱覺得沒有會死的荷爾蒙。恰巧我沒多少這種荷爾蒙。我這個星座的描述是,「婚前怎麼對你,婚後也一樣」。如果期待什麼繽紛浪漫,任勞任怨死而後已,保證你無聊死。我這個星座,你如果覺得他的志向或人生觀是有趣的,一輩子相處都是有趣的。如果你覺得他哪個條件很好,有可能給得了更好,就等到死吧。我們的價值不是由條件來決定。有了能相處的人,會不會再找其他能相處的人?這不是頭殼壞去嗎?相處是需要協調的,沒事找個窩裡反的理由是有病嗎?如果能相處的人最後變得不能相處了,危急存亡之際,魔羯是現實的,為道義而死,不為教條而死。對方曾付出多少,大概只能提回比那些多很多而已,不是一輩子。

囉嗦那一堆,只是提醒一下,我真的不是去死去死團的支持者。沒什麼「必然」,只是太極而已。


「工具人」超商廣告為何讓你生氣?每個人心裡,都可能住著一個蕭博駿

這個廣告讓很多人生氣啊。Hmm..... 生氣我是不會啦,就是個「抖M」嘛。如果你看多了家暴案的故事,這樣的廣告一直重播,只是覺得很煩而已。


其實我覺得「抖S」才是人生啊。可惜我做不到。
要知道,摩羯中二病是不評價件何事的。(os: 誰比你嚴重......???)

呂秋遠律師寫了這篇《愛情監獄》,有一句卻是很有意思。
「寵愛自己、讓自己更好,卻只是為了等待那千年難得一見的飯票一樣。」

我在想,很多個案是有自我防衛機制的。其實外人也很難判斷究竟口頭上說的,跟心裡頭想的,到底契合度有多少。律師這一行,跟心理學這一行,都很想也很有必要探究這個事實。心理學是比較麻煩的,不能像律師那樣直接打破砂鍋問到底。因為個案不想上法庭卻因為偽飾而敗訴。但是諮商師很有可能因為太強勢,導致一個心靈受傷的人更自我封閉,最後結束諮商,在重複的行為模式中自殘或被長期虐待打死。所以諮商師在確定原因之前,遇到需要處理的情境,會先以通論來暫代。

「誰說分手後就不能幫對方做事情?」也是這一類。其實只是程度問題。分手本來就不是世仇。要很差的情況下才會變成世仇。但是你偶爾遇到順手幫個忙,跟你活著就是為了等候召喚,兩種情境是很不同的。

之前閱讀也曾有一位長期投搞者被我挑到網上罵。特別被我挑出來的那一篇,內容是認為分手後對方炫耀自己過得好,也不會找到好歸宿。

對於這篇我是很生氣的。因為我是長期支持他人要先愛自己,把自己的日子過好。世上的確是「有」把自己日子過好,用來報復分手的ex. 而且華人特推崇一類言論,「今天你看不起我,來日要你跪在我跟前」。有一陣子馬雲的這類論述被中文讀者瘋狂轉貼。對於比較西方思想的人來說,會覺得這是什麼屁啊......。你何必用你自己的一生去證明別人有錯?人生是你自己的,鎮日抱著復仇,不會覺得很小人嗎?追求自己真正的 calling ,是自己的事。你不會看到祖伯克或比爾蓋茲做什麼為了證明誰曾經錯了。他們做什麼是因為自己相信它會成功,而且去嚐試,然後證明了自己對這個理想的追求是對的。自我實現跟復仇是不同的。就算賈伯斯曾被蘋果驅逐,他回去之後有把當初趕走他的高層及董事會都趕走嗎?也許真有一些無法合作的人走了,但是他真正要做的是 iTune 一直到 iPhone. 他撿回自己的夢想並實踐它,並不是向蘋果復仇。

所以我對那篇憤世嫉俗是很厭惡的。曾經被他喜歡過的人,難道沒有日子過得很快樂的權力?認為對方很任性,沒那個命得到好歸宿,不也是一種詛咒?這種人憑什麼去評判對方去追尋自我的原因?自我追求,不見得要成功。人生有什麼叫成功?五子登科卻家產被搶趕到路邊的人也有。華人的「成功」,這是我最不明白的。如果你失去了「現在」的意義,遙遠的「未來」又代表了什麼?往前回顧,其實從來沒活過。每一步都是身不由己,言不由衷。

有一種愛,我稱作偶像之愛。偶像之愛讓傳統華人很鄙棄的,但是蔣中正可是看到鮭魚逆流就頓悟了。星雲法師是不會放屁的。( (神哪...不要降天譴給我..... (TAT)....)) 其實本質是相同的,只是價值觀不同。我基本上覺得偶像之愛是好事,但是要把偶像收到自己囊中就是件壞事了,因為通常會走向犯罪。偶像除了會讓人瘋狂追星,也會因為車票,機票,通宵趕路而結交到很多好朋友,甚至遠方的朋友,這輩子在故鄉永遠不可能結交到的朋友。也許長大離鄉後的世界也就不會那麼小了。但是人格型塑期主要是青少年,能在這個年紀多擴展對人,對社會,對世界的接受度,其實是件好事。

五月天阿信自嘲发福 成就归功于“幸运”

偶像之愛也會發起很多活動,例如我就很喜歡去理想國看歌迷的活動。他們真的很有創意,雖然也常惹出不小的麻煩。但是他們會一起去做一些事,例如做卡片推廣自我認同,一起設計大掛報,花時間讓自己的創意更亮眼,合作讓一群人的心意被看到。的確,這些多多少少要花錢花時間,而且蜂頭過了就什麼都沒有了。但是大人在工作上的案子又何嚐不是如此呢?尤其我看過一些社會事件的個案根本是沒事找事,撐過去了也是船過水無痕。有些軟體工程的案子做出來根本就是垃圾,的確是想辦法交差了,就垃圾搬到別人家放著發霉。一樣。追星,我覺得很常是盡自己所能的去付出,然後體驗自己所能達到的能力。這段過程並不在於成果有沒有用,而是它確實有實質的成長。

理想國演藝

而這樣的影響力其實是雙向的。好的公眾人物會期待自己對於自己的支持者有好的影響,也會促成他們的成長,帶給世界更好的作品。當然也是有淪陷在功利的公眾人物。只能說,每個人追求的都不一樣。例如坐好坐滿讓千萬人衍生出千萬種解釋。

有點世紀黑死病成份的我,總是推著別人為自己而活。當人家真的跨出了步伐,然後失敗了,怎麼辦?我哪能怎麼辦..... (攤手)。事事有成功就有失敗。沒有每賭必贏的事。反正你賭下去前也不算活著,就算失敗,你至少也重新體會到心臟跳動的感覺。所以,去找比較會成功的事,不要再回到那種每天撕日曆卻不知道哪天有什麼不一樣的日子了。

如果你喜歡了一個人,會讓你成長,其實你不需要等待長相廝守,長期飯票這種事。所經過的時間,本身就是一種回報。結果並不會讓這一切不值得。如果沒遇到過,是很可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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