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來越多跨界藝人。在過去,這類行為常常被妒嫉及暗諷。
我也是偏向創作者收錢的立場,但不太喜歡專利權概念。因為專利蟑螂比真正的研究創作簡單多了。如果說,世上如果沒有專利權,那些創作者會失去更多保護。但現實的執行上,專利蟑螂並不需要實際成品,而是概念無限擴充,就可以堵死後來同向的創作者。例如一個做了 3D影片的註冊了 3D AR為專利(目前此概念一炮普及,就不好騙了。但以前常常審查時概念太新,審查團尚未能想像它能多普及化,就給准了。)以後凡是要做 AR 的全都得付給那個 AR 還沒做出來的人專利費。
雖然創作人談的是著作權啦!
我很讚成著作權,反對著作權買斷的做法。但是每個大牌都有菜的時候,有些創作人是菜一輩子,被迫接受買斷制。若有大賣,全是發行公司的錢。但一開始就不是運氣問題,而是管道問題。並不是「意外作了首好歌」,而是發行公司「看得出是好歌」,但對方沒有能力發表,也沒有好的代言人(歌手)。過去沒有 YT , FB 的時代,人才常常被生吞活剝。
但是從壞特得獎時談到斜槓,一位很愛拿研究生創作來當內容,最後還被研究生把頻道整個封鎖的大炮出來說她會雙輸。這種人佔很大比例。之前葉丙成也曾對一篇戀愛煩惱文開玩笑,那位為愛進科系(但不特別愛)的女生想告白,最好早點告白,以免沒告白到又被二一。這點我是蠻同意的。因為台灣的考試變態。如果不變態,也不會變成補習及集中考試成為共生勢力,多元入學一直被詆毀。
精確地說,我認為「考試」變態,「研究」很難。但會不會「失敗」?未必。我這樣是不是看輕了醫科或是電機呢?講個現實面,難道專精的領域人,全都在研究及期刊界赫赫有名嗎?當然沒有。有很多人早就放棄頂尖了。但是斜槓就會被罵,放棄的不會被罵?
「你只能在我後面,不然就是廢物」,不論你的成就多好,都是廢物。
這是我所看到的「文人相輕」所呈現的模樣。
歧視別人的帶來的特權很多。越小眾越覺得自己優越,別人都是腦殘。在電玩界阿宅界也很盛行....
(只提了個影片沒多寫影片感想,因為他們的閒聊呈現得很具體了。)
台灣的演藝圈近年來越來越自由奔放,從成就及肯定自我得到越來越多的信心。我還蠻相信這是相音必應那群帶出來的風氣,不僅影響流行音樂界,也影響各類音樂,演出,主持,策展,影劇,動漫等廣泛解釋的娛樂界。
任何才能都需要伯樂與追隨者。
當小眾特權堅持排擠外界,就只有萎縮消失的命運。從相信音樂帶頭開始,衝向更入世,更普及化的方向。他們追求的不只是「自己很厲害」,更朝向「所有人都能懂」。也才會更多人欣賞與投入,讓音樂更普及在身邊。也越來越多族群接受轉播付點小錢。越多人願意付點小錢,創作人就不需提沒人想付的高價只求養活自己。
一堆演員找專業創作及演出者的協助,自己出版音樂作品,當然是件好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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