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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並不想評論案情。因為我無法理解。不過大概可以看見別人評論不合理之處。
個人對洪案的期待並不是真相。老實說,我認為就算出來的確認無誤是「真相」,也不見得會被接受。讓人民痛苦的是,為什麼自己必需接受這樣的制度?還不如否認掉「這樣的『制度』會誕生出這種含冤不白的『真相』」,比承認自己身處的境地來得輕鬆。個人期待的一直是促使制度進行變革,讓同樣的事不會再發生。
如果變革的力量在台灣又再次消失,我希望這次能明確地看到,它是怎麼消失的。
以下為引用文章。寫在前面,筆者可能是套用軍方說法寫成的文;這種說法是不該被接受的。
老百姓要的不是洪家要的真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02/250097.htm
「不長眼」
是不是有誰能找到罰則,台灣的任何一條庶民法或者是軍法,可以因為看不順眼而虐待別人?不小心虐待致死,還可以脫罪?
這叫「軍中人權『問題』」嗎?這叫體制有問題吧!他們有被當成「人」嗎?換一個說法,
你去問問家暴家庭的施暴者,有哪一個是故意虐待孩童致死?有哪一個是打定主意要把另一半打成重傷?偏偏目前的法律制止不了這個問題。就算已經法院判定隔離了,還是有施暴者殺掉被害者的案例。原因是什麼?
證據不足。保護不夠。
洪案就算不是蓄意致死,個人不認為把一次的傷害分成半年多的虐待,就會變得可以接受。
「違法關禁閉,只為展軍威」
如果命令根本就違法,它如何能代表「軍威」?
如果上屬長官知情,就跟執行者同罪。不是微罪。為什麼?這是軍隊,沒有多少彈性空間。如果台灣軍中充滿了管不動下屬山大王的將官,能保家衛國就有鬼了。
如果士官長扛下了罪責讓上屬可以逃過一劫,他是為軍中那些不把士兵當人命看的官僚們立了戰功。
人民是否可以容忍這樣的「無名」x 雄?
「體能最差更要針對訓練」
軍方及政府似乎忘記了一件事,人類生而不平等。就像有人可以當上將官,有人光身子骨不好就會被操死。如果長期以來,某位士兵一直處於被責罰的情境,這是「制度化歧視」。是制度給予了虐待士兵的通融。
就像以前成績不好的小朋友都得接受體罰一樣。成績是不是合理的標準線?當兒童越來越少,家長越來越珍惜自己的孩子,就慢慢能瞭解差異是天生的。台灣只要一天不改募兵制,就一天不能合理化「加強訓練」這種事。因為沒有多少人想讓自己的兒子在非戰時期死在自己的長官手中。
整場折磨看不見動機?找不到證據?大家都是錯一點點,不小心死了一個人?
這樣的軍隊,在戰時可以信任嗎?他們會不會出賣百姓?
擺明了他們現在出賣自己的士官,及頂罪的士官長。出賣的證據。就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
然後我們的國家同意為他們掩護?
找到真相能不能讓一切改變?
如果不行,要不要先改變體制,往回追溯要求這些肇事者依法負責?一併抓出正在蘊釀還沒闖禍的其它虐待事件。
在權者會保護自己。不必相信現在借他們權力,未來真有什麼戰事時,他們會保護人民。
做不好,就回收決策權,要求訂定出合理可接受的制度。
個人並不想評論案情。因為我無法理解。不過大概可以看見別人評論不合理之處。
個人對洪案的期待並不是真相。老實說,我認為就算出來的確認無誤是「真相」,也不見得會被接受。讓人民痛苦的是,為什麼自己必需接受這樣的制度?還不如否認掉「這樣的『制度』會誕生出這種含冤不白的『真相』」,比承認自己身處的境地來得輕鬆。個人期待的一直是促使制度進行變革,讓同樣的事不會再發生。
如果變革的力量在台灣又再次消失,我希望這次能明確地看到,它是怎麼消失的。
以下為引用文章。寫在前面,筆者可能是套用軍方說法寫成的文;這種說法是不該被接受的。
老百姓要的不是洪家要的真相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802/250097.htm
「不長眼」
是不是有誰能找到罰則,台灣的任何一條庶民法或者是軍法,可以因為看不順眼而虐待別人?不小心虐待致死,還可以脫罪?
這叫「軍中人權『問題』」嗎?這叫體制有問題吧!他們有被當成「人」嗎?換一個說法,
你去問問家暴家庭的施暴者,有哪一個是故意虐待孩童致死?有哪一個是打定主意要把另一半打成重傷?偏偏目前的法律制止不了這個問題。就算已經法院判定隔離了,還是有施暴者殺掉被害者的案例。原因是什麼?
證據不足。保護不夠。
洪案就算不是蓄意致死,個人不認為把一次的傷害分成半年多的虐待,就會變得可以接受。
「違法關禁閉,只為展軍威」
如果命令根本就違法,它如何能代表「軍威」?
如果上屬長官知情,就跟執行者同罪。不是微罪。為什麼?這是軍隊,沒有多少彈性空間。如果台灣軍中充滿了管不動下屬山大王的將官,能保家衛國就有鬼了。
如果士官長扛下了罪責讓上屬可以逃過一劫,他是為軍中那些不把士兵當人命看的官僚們立了戰功。
人民是否可以容忍這樣的「無名」x 雄?
「體能最差更要針對訓練」
軍方及政府似乎忘記了一件事,人類生而不平等。就像有人可以當上將官,有人光身子骨不好就會被操死。如果長期以來,某位士兵一直處於被責罰的情境,這是「制度化歧視」。是制度給予了虐待士兵的通融。
就像以前成績不好的小朋友都得接受體罰一樣。成績是不是合理的標準線?當兒童越來越少,家長越來越珍惜自己的孩子,就慢慢能瞭解差異是天生的。台灣只要一天不改募兵制,就一天不能合理化「加強訓練」這種事。因為沒有多少人想讓自己的兒子在非戰時期死在自己的長官手中。
整場折磨看不見動機?找不到證據?大家都是錯一點點,不小心死了一個人?
這樣的軍隊,在戰時可以信任嗎?他們會不會出賣百姓?
擺明了他們現在出賣自己的士官,及頂罪的士官長。出賣的證據。就為了保住自己的位子。
然後我們的國家同意為他們掩護?
找到真相能不能讓一切改變?
如果不行,要不要先改變體制,往回追溯要求這些肇事者依法負責?一併抓出正在蘊釀還沒闖禍的其它虐待事件。
在權者會保護自己。不必相信現在借他們權力,未來真有什麼戰事時,他們會保護人民。
做不好,就回收決策權,要求訂定出合理可接受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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