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目是天意。也就緊急插進排程中了。話說朋友要來訪,我工作室(?)還沒收......(<--超懶)。這題目被我冷處理有多久了呢?大概是從林俊傑這部 MV 出來的時候。這也難怪有事沒事就會被菩薩鞭打去工作.....。一放就放到積灰塵.....
今天在麵條頁聊到日本近一兩年的一次日本小姐選美,引發國內相當大的爭議。第一名是混血兒,而且看起來像極了高加索白人。也就是,在日本社會的眼中,櫻花妹都不美 (>∀<) !!
這件事超爆笑!但是一個民族失去對自己外貌的信心..... 也是蠻遺憾的.....例如「詠絮12伶:台大杜鵑花節大使」。(我看不出是12人啊.....這應該也很嚴重吧.....。)
常讀我的文的人,應該很習慣,我都會說,多愛自己一點,對自己好一點。這並不只是鼓勵,也不是同情票。某些很實際的情況,例如,懶懶是很慷慨的人。我也是跟他說,就算你對世界有很多愛,還是多愛自己一點,因為那是我做不到的事。如果你放任他人傷害你,我多愛你都補不回那樣的傷害。
主要是我經歷過很長期的疑惑。而這個疑惑在我完全脫離台灣文化之後才得到解答。我是一個很不符合傳統性別標準的人。曾經有極大的壓力要我放棄我自己,我生錯性別了,甚至在某段感情結束時,對方跟我說:「你怎麼有資格接受我的告白(諸如此類)。」那時我很難面對,環境也都認為這一切都是我的錯。只要我不是這樣的個性,就不會造成這麼大的遺憾。
如果我不是我,你們希望我是誰呢?
這樣的話,你們要的那個人,是不是我,都無所謂了,不是嗎?
之後好一陣子,直到遇到懶懶,他努力跟我說我的很多優點,我才知道我不是被生錯了。如果你曾經遇過這種情況,並不是羨慕著誰誰誰有啿啿啿優點,而是你知道這輩子你根本達不到,或者當你達到時,你已經不認識自己是誰了。也許你就能很透澈地明白,這個世界不需要「你」。你可能只剩殼還活在世上,而心已經死亡了。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能夠愛自己的人,才能真正愛別人。世事很多都很太極。
愛自己的人,知道自己什麼情況會高興,什麼情況會難過,什麼情況會為難,什麼情況會很煩,etc. 然後,你就不會這樣對待對你來說重要的人。很多「犧牲奉獻」的人,其實同時也在犧牲別人。在心理學有很多這種個案。
例如,有種責任感很強的媽媽,每天都要花很大把時間做晚餐。只要先生臨時去應酬,小孩臨時去聚餐,回家就得面臨道德指控。迫不得已,小孩只好變成同儕中最八股最無聊的人,別人都不找他玩了。回家還要聽媽媽嘮叨,要不是為了照顧你們,日子會有多快活。
這種案例很熟悉,對吧。
這樣的媽媽真正愛的是誰呢?
不客氣地說,這種家庭地獄其實很常見。而這種媽媽並不是真的愛家人。她是控制家人。她並不真正在乎家人在其他社會角色有不同的期待與需要。她堅決家人只能需要她施與的,其他都不行。她所有憶測而來的付出,都要求得到回報。這不是愛,是控制。而這種控制欲永無止盡。
但是這樣的媽媽是不是愛家人愛到捨不得愛自己?其實也是。她的不自由是真的。她把傳統f責任看得比自己的喜好重要,自然也會看得比家人的自我意志重要。但是人是需要愛的。控制欲/扭曲的成就感就會趁虛而入。
一個不會愛自己的人,也不可能懂得愛別人。因為這樣的人就算看到對方自主的需求,也會覺得,我就能放棄了,為什麼你不能放棄?但是同一件事能不能放棄,跟背景有關。例如,丈夫吵著感受不到重視要上吊了,但是心理醫師妻子接到電話,自殺傾向的個案已經站到窗外了。
你要怎麼辦?知道這位丈夫沒有自殺傾向,但是這一走,兩人的關係就完蛋了。
這位丈夫可以推開工作上的一切,為妻子直奔而來,為什麼妻子不能?
一段重要的關係,跟一條人命,哪一個會讓你永遠睡不著?你是妻子的話,兩項其中之一一定是你的罪。你能夠害一個人死亡之後,還能跟另一半甜甜蜜蜜地生活嗎?那位丈夫能夠撐得過妻子背負人命的罪惡感需要經歷多久嗎?
很多家中兒童死亡的家庭,都離婚了。
所以,「愛自己」最重要的效果是什麼?
就是你不會拿你最重要的人來填坑。自己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不是別人的責任。不是對方滑倒愛上你之後,他的命運從此消失,只能聽從你的需求。你可以捨棄一切去愛對方,那就,請先捨棄控制他。能做得到的,一定是本身就夠愛自己的人。
一個口說能捨棄一切的人,絕大多數是捨棄能捨棄的。這是人性。
「為了你,我什麼都拋棄了!」
「好吧,那為了我,拾起你拋棄的那些,從此形同陌路吧。這對我來說最重要。」
答案呢?很難的。因為他拋得下的,也常常是不想背負的。
真正愛著對方而拋下過去的人,可以為對方離開,不成為對方的負擔,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這也是要夠愛自己,相信自己沒有對方依然前程光明。真愛對方,與其成為怨偶冤家,還不如給予祝福,解除他的負擔。
跟一個夠愛自己的人相處,其實是很自在的。這並不少見,例如朋友。朋友之間不會有太多感情勒索。(至少過了青少年後是大降.....。)所以,朋友之間,即使是意見不同,期待不同,都還是可以把酒言歡,快樂地當朋友。
越是內心欠缺的人,越會急迫地掉進男女關係。向對方索求填補自己內心的空虛。這時說的「愛」,說的「一切都為了你」,都是勒索的一種變化形。自己的空洞自己不去填補,那種空洞化成對對方的等待。要求對方做這做那,等他完成。或者弄了個理由來,自己「為」對方做這做那,等對方來捧。對方其實很少因為另一人的「等待」而得到什麼。(就算是另一人想像出來強迫推銷的「好意」,也有可能是麻煩而不是禮物。)反而得為了這樣的「等待」,多了一堆事要做。
如果你是夠愛自己的人,你不是那麼迫切需要對方對你的依附,付出或感激涕零。對對方的付出是因為做得到。對期待的差異可以支持對方的意志。
這是不是保證談戀愛一定會成功?也是不會。廝守終生很需要考慮彼此的諧和程度。兩人也許差異極大,也許完全相同,在人生這條有和緩有湍急的命運之河上,彼此或進或退,自己擋或幫他扛,雙方堅持不放手。一生的試煉。
愛自己是很重要的事。
至少,比較不會扭曲他人的意志。要說這樣比較有緣遇到對的人,其實沒錯。人們都喜歡跟不脅迫別人的人在一起。而愛自己的人也比較不會被情感勒索所威脅,很快能發現對方的真意,是不是真的適合。
今天在麵條頁聊到日本近一兩年的一次日本小姐選美,引發國內相當大的爭議。第一名是混血兒,而且看起來像極了高加索白人。也就是,在日本社會的眼中,櫻花妹都不美 (>∀<) !!
這件事超爆笑!但是一個民族失去對自己外貌的信心..... 也是蠻遺憾的.....例如「詠絮12伶:台大杜鵑花節大使」。(我看不出是12人啊.....這應該也很嚴重吧.....。)
常讀我的文的人,應該很習慣,我都會說,多愛自己一點,對自己好一點。這並不只是鼓勵,也不是同情票。某些很實際的情況,例如,懶懶是很慷慨的人。我也是跟他說,就算你對世界有很多愛,還是多愛自己一點,因為那是我做不到的事。如果你放任他人傷害你,我多愛你都補不回那樣的傷害。
主要是我經歷過很長期的疑惑。而這個疑惑在我完全脫離台灣文化之後才得到解答。我是一個很不符合傳統性別標準的人。曾經有極大的壓力要我放棄我自己,我生錯性別了,甚至在某段感情結束時,對方跟我說:「你怎麼有資格接受我的告白(諸如此類)。」那時我很難面對,環境也都認為這一切都是我的錯。只要我不是這樣的個性,就不會造成這麼大的遺憾。
如果我不是我,你們希望我是誰呢?
這樣的話,你們要的那個人,是不是我,都無所謂了,不是嗎?
之後好一陣子,直到遇到懶懶,他努力跟我說我的很多優點,我才知道我不是被生錯了。如果你曾經遇過這種情況,並不是羨慕著誰誰誰有啿啿啿優點,而是你知道這輩子你根本達不到,或者當你達到時,你已經不認識自己是誰了。也許你就能很透澈地明白,這個世界不需要「你」。你可能只剩殼還活在世上,而心已經死亡了。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能夠愛自己的人,才能真正愛別人。世事很多都很太極。
愛自己的人,知道自己什麼情況會高興,什麼情況會難過,什麼情況會為難,什麼情況會很煩,etc. 然後,你就不會這樣對待對你來說重要的人。很多「犧牲奉獻」的人,其實同時也在犧牲別人。在心理學有很多這種個案。
例如,有種責任感很強的媽媽,每天都要花很大把時間做晚餐。只要先生臨時去應酬,小孩臨時去聚餐,回家就得面臨道德指控。迫不得已,小孩只好變成同儕中最八股最無聊的人,別人都不找他玩了。回家還要聽媽媽嘮叨,要不是為了照顧你們,日子會有多快活。
這種案例很熟悉,對吧。
這樣的媽媽真正愛的是誰呢?
不客氣地說,這種家庭地獄其實很常見。而這種媽媽並不是真的愛家人。她是控制家人。她並不真正在乎家人在其他社會角色有不同的期待與需要。她堅決家人只能需要她施與的,其他都不行。她所有憶測而來的付出,都要求得到回報。這不是愛,是控制。而這種控制欲永無止盡。
但是這樣的媽媽是不是愛家人愛到捨不得愛自己?其實也是。她的不自由是真的。她把傳統f責任看得比自己的喜好重要,自然也會看得比家人的自我意志重要。但是人是需要愛的。控制欲/扭曲的成就感就會趁虛而入。
一個不會愛自己的人,也不可能懂得愛別人。因為這樣的人就算看到對方自主的需求,也會覺得,我就能放棄了,為什麼你不能放棄?但是同一件事能不能放棄,跟背景有關。例如,丈夫吵著感受不到重視要上吊了,但是心理醫師妻子接到電話,自殺傾向的個案已經站到窗外了。
你要怎麼辦?知道這位丈夫沒有自殺傾向,但是這一走,兩人的關係就完蛋了。
這位丈夫可以推開工作上的一切,為妻子直奔而來,為什麼妻子不能?
一段重要的關係,跟一條人命,哪一個會讓你永遠睡不著?你是妻子的話,兩項其中之一一定是你的罪。你能夠害一個人死亡之後,還能跟另一半甜甜蜜蜜地生活嗎?那位丈夫能夠撐得過妻子背負人命的罪惡感需要經歷多久嗎?
很多家中兒童死亡的家庭,都離婚了。
所以,「愛自己」最重要的效果是什麼?
就是你不會拿你最重要的人來填坑。自己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不是別人的責任。不是對方滑倒愛上你之後,他的命運從此消失,只能聽從你的需求。你可以捨棄一切去愛對方,那就,請先捨棄控制他。能做得到的,一定是本身就夠愛自己的人。
一個口說能捨棄一切的人,絕大多數是捨棄能捨棄的。這是人性。
「為了你,我什麼都拋棄了!」
「好吧,那為了我,拾起你拋棄的那些,從此形同陌路吧。這對我來說最重要。」
答案呢?很難的。因為他拋得下的,也常常是不想背負的。
真正愛著對方而拋下過去的人,可以為對方離開,不成為對方的負擔,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這也是要夠愛自己,相信自己沒有對方依然前程光明。真愛對方,與其成為怨偶冤家,還不如給予祝福,解除他的負擔。
跟一個夠愛自己的人相處,其實是很自在的。這並不少見,例如朋友。朋友之間不會有太多感情勒索。(至少過了青少年後是大降.....。)所以,朋友之間,即使是意見不同,期待不同,都還是可以把酒言歡,快樂地當朋友。
越是內心欠缺的人,越會急迫地掉進男女關係。向對方索求填補自己內心的空虛。這時說的「愛」,說的「一切都為了你」,都是勒索的一種變化形。自己的空洞自己不去填補,那種空洞化成對對方的等待。要求對方做這做那,等他完成。或者弄了個理由來,自己「為」對方做這做那,等對方來捧。對方其實很少因為另一人的「等待」而得到什麼。(就算是另一人想像出來強迫推銷的「好意」,也有可能是麻煩而不是禮物。)反而得為了這樣的「等待」,多了一堆事要做。
如果你是夠愛自己的人,你不是那麼迫切需要對方對你的依附,付出或感激涕零。對對方的付出是因為做得到。對期待的差異可以支持對方的意志。
這是不是保證談戀愛一定會成功?也是不會。廝守終生很需要考慮彼此的諧和程度。兩人也許差異極大,也許完全相同,在人生這條有和緩有湍急的命運之河上,彼此或進或退,自己擋或幫他扛,雙方堅持不放手。一生的試煉。
愛自己是很重要的事。
至少,比較不會扭曲他人的意志。要說這樣比較有緣遇到對的人,其實沒錯。人們都喜歡跟不脅迫別人的人在一起。而愛自己的人也比較不會被情感勒索所威脅,很快能發現對方的真意,是不是真的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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