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它留下來的空白,強化了女性該死在自己的男主子的手上。後面寫的「施暴者的需求」,你能告訴我是什麼嗎?「有個老婆可以打」?
#母愛不見了 那時還不懂離婚確切的權利與義務,只以為:「幹,我沒媽媽了!」玩電腦玩到很晚,突然想到:以前玩超過一小時,媽媽早就出來罵人了,現在玩到 2、3...
Posted by 女人迷 womany on Wednesday, May 2, 2018
這是小孩的自白。我得先說,小孩是最無助的被害人,他們對世界的認知並不完整。而那些偏誤,是寫出這篇的作者應該要找不同管道去找校正的。不然這些篇誤就會變成父權迫害的正當理由。作者提出這個故事,難道是「只要媽媽甘心被打到死,這一切就沒事」了嗎?
-- 媽媽對我和妹妹的課業很重視。如果當時沒有離開我媽,估計今年我應該念大學了。小孩的想法,是不是間接顯示,只要媽媽不離婚,媽媽繼續被打,兩個小孩就能正常長大,正常念大學?反正媽媽還沒被打死,家裡總有一個人出來頂被打,習慣就好?
-- 爸媽離婚時她才小學 3 年級,後來她到國一時被診斷出心智年齡還停在 3、4 年級左右。
-- 長大後有跟他做過一天工,做不下去,吸一整天水泥才幾千塊,真的很累。
小孩的心願並沒有錯,他也很認命的知道,這不是他的命,他得從既有的命運繼續活下去。但是這種想法是社會很普遍的想法。看起來完整,好像社會的齒輪就會繼續下去,不會有痛苦的小孩,不會破碎的家庭。
只要死一個媽媽就行了。
-- 我媽吞了 3 顆安眠藥後,跑去廚房拿菜刀要捅自己,我也跑去廚房要把菜刀拿走,然後我爸出現跟我們搶菜刀,菜刀被我爸搶走之後,他就開始打她。暴力之下,被害者只剩下說謊。連「體諒」也是說謊。
-- 我爸會把我媽抓進房間,跟我媽下跪,我媽就會抱著傷出去跟警察說:「沒事了。」
-- 不能說我爸沒講事實,但對於某些他不喜歡的,會省略講成他喜歡的,比如講我媽去「討客兄」,反正就講他的版本就是了。
這就是這個社會想看到的「床頭打床尾和」。
只要死一個媽媽就行了。
-- 基本上爸打我的次數也不算很多,比如我知道他去喝酒,我就盡量不回家。做一個小孩,可以選擇逃家。當一個媽媽,行嗎?她一逃家接著來的就是離婚官司了,不是嗎?就是討客兄的控訴了。就被指控精神症狀了。在那種高壓下,很少人能不變成身心症的!你沒有地方躲,人性基本需求的安全感被破壞,沒有權利不被傷害。
只要死一個媽媽就行了。
故事中只提到女孩的成長也受到傷害。沒有去尋找女孩的傷害是怎麼來的。如果退回三年級,是不是她之後遭遇到的事,讓她覺得只要維持在三年級就安全了?
是什麼讓她可以維持在三年級,而不是像男孩這樣逃家?
不就是媽媽允許女兒可以不必太掙扎,但是媽媽本身的情況,沒有辨法好好照顧女兒?
在媽媽逃家之後,女兒面對的是什麼?不就是爭取監護權官司?一個不要照顧家人的爸爸,監持要搶奪監護權的官司!
不只小孩覺得社工是廢物,我也覺得在這種情況下,社工是廢物!
社工沒有辦法防止家暴家庭的家人被打,你當然拿不到真誠的答案。受害者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會變成下一秒的現世報!
最後提出來的「平衡觀點」,施暴者的需要也該被挖掘。
好了,你告訴我,施暴者的需求是什麼?你問不出來,所以你不知道,所以你提出這麼白痴的問題,對吧?
施暴者顯現出來的外顯問題就是打老婆,打家裡那一位逃不出去的家人。直到家人都逃光了,才改善「喝酒」問題。
你是要告訴我施暴者的需求就是有個受氣包可以打嗎?!
施暴者面臨的問題是:不能承認自己是廢物。所以不能重新用自己的腳站起來,而是要站在受害者還沒被打死的身軀之上!全打死了(全逃家了),不得不面對現實,終於開始承擔自己廢物的後果。開始像個正常人了。
你告訴我,你能怎麼解救「施暴者的需求」?
對於社會普行「犧牲媽媽」這件事,我是很憤怒的。所以對於填入空白,條列如下:
- 請找出普行家暴遺傳的案例給受害者小孩看。犧牲媽媽並不會擁有日後的飛凰騰達。大家出社會都很辛苦。就連職業學生也有辛苦的一面。可以理解人難免都會希望自己跟別人的小孩看起來沒責任多好。但是事實上,成果高的大人小孩,多數都承擔著背後的努力。
- 社工服務要如何能保護受害者,你才會得到真正的答案。不然做社工也跟拜廟一樣做功德而已。功德建立在受害者繼續承受傷害之上。
- 施暴者客觀上及主觀上的廢物,你要怎麼解決?才不會又一句「討客兄/第三者」這種「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的鬼理由,持續打發自己的傷害罪責任。我不知道如果這位媽媽的新先生沒有那麼多「小弟」可以治,這位媽媽會不會被跟蹤及潑硫酸。
你如果同情加害者的藉口,受害者永遠沒有安全的一天。這種社工工作只是延長傷害而已。活在幻像上,不論是小孩,社工,還是施暴者,都解決不了各自的問題,都只會讓傷害繼續。
能解決問題的是「真實」
不是 alternative 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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