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都可以付錢,但「行動支付」與「第三方支付」在本質上是有差異,可別傻傻分不清楚
由 Technews 科技新報貼上了 2017年6月15日
Apple iTune 行動支付發展得非常早。而且我沒有用過。所以很難說它是不是一開始就有權力跟信用卡機構及銀行談判。
但是 Amazon 及 Google 的早期作家付款系統,我是有用到的。他們得到很多家銀行的支持,可以把錢轉到私人帳戶。
台灣的第三方支付,做了不錯的退貨管制。
台灣的銀行,是否願意做退貨管制?
這可能是台灣第三方支付及淘寶預付帳戶的生存空間。中國顯然是有金融/管制。台灣也有。台灣金融並沒有想像中的自由,我是出國之後才知道的。一些跨國金融,會做到日本,不會做到台灣。而且加拿大的中國信託,也跟台灣中國信託是不同公司,帳戶不連結。但是你去香港開 hsbc,是跨國帳戶,在英國可以領錢。(以前看過廣告...雖然不知道現在還是不是....)
我其實不喜歡台灣路邊攤不繳稅的情況。它的確佔用公共資源,卻不擔負公共責任。而且無法管制。你如果一個月賣不到50條燒玉米,國稅局也不會要你繳錢,懂公司法的人都知道法人好逃稅。但是每年賺一棟樓子的路邊攤不用繳稅,我覺得是沒有道德的。領薪水的半毛稅都跑不掉。
當然這裡不是譙路邊攤。而是路邊攤恐怕是數位支付的最大阻力。因為他們覺得才賺那麼一點錢,為什麼要付信用卡手續費,還會被追到稅。我回台灣也是改用悠遊卡付費。因為我不喜歡帶錢。但是即使用悠遊卡,還是得常領錢。很多地方不收刷卡,什麼卡都不行。因為他們不要負擔手續費。
信用卡不方便,銀行寧可花錢找討債集團也不想處體個人消費/退費,台灣只能靠第三方支付了。如果數位支付像 google/amazon 那樣,是銀行全力支援,台灣第三方支付還需要自己成立付款基金嗎?然後銀行只想發展自己的 fintech, 肥水不漏外人田。明明已經有台灣廠商以第三方支付進行數位金融了,銀行不要借/併入/延伸現有的數位科技,一定要做自己的,也不跟別的銀行合作。做了數位金融,老式管理會失業。所以大家以拖待變。向國外數位金融靠攏。
我覺得這就是政策搯死發展的過程。
沒錯,台灣的確很多都跟人不一樣。因為他們長得大,我們不准長大。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