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年來,台灣的綜藝要不就是純外景、棚內規格也大多是發來賓聊天的「談話型」節目。(要稱談話型節目也太勉強,因為除了娛樂八卦,便是家庭雞毛蒜皮小事,毫無深度可言。) 就算是紅極一時的《超級星光大道》,也是在有限的預算下做出一點影響力,但看過《American Idol》或是《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就可知道舞台規模、樂隊編曲、音響設備、美術燈光、混音成音的天壤之別。
由女人迷 womany 貼上了 2017年1月3日
所以第一次讀到標題,覺得寫過了......。消失是大問題,但是固守傳統角色的想法,就不會解決....。
2013-05-25 新聞媒體狂想曲
2015-01-15 方格中的時代流動
2016-06-11 好媒體求生狂想曲
2016-10-06 如果名人不夠力 1/2
如果身為好主持人很想要有好節目,但是自己就是主持人專業,別的都不去做。如果身為一個好歌手很想要有好節目,但是只會唱歌,找聽眾沒動力。如果身為導演很會導,但是絕不願意去找錢一定要人來拜。那個產業只有死路一條。
就像,如果宗教團體硬是要你捐出五千萬,你能怎麼辦?只好接受報應了啊,你又拿不出五千萬.......。那些傳媒差不多也是這樣。他自己已經沒有進步的意願要等死了,你的專業對他來說不重要。
所以你需要為了你的專業做別的事,最簡單的就是「合作」。跟傳媒合作?沒這回事。去新戰場幫傳媒送終。我一向順應求仁得仁。
因為 FB 及 YouTube 的協助,一般人很容易能借用到雲端空間及直播技術,就可以經營自媒體。雖然對職涯人來說,不能掌控廣告,直接收益不算大,但是這些技術要架也是很花錢, 不見得公司很大就架得起來。想做廣告,得想一些不妨礙澬源供單位的使用條款的方案。自媒體的盛行,遍地開花的結果,就是難得獨賞。因此需要找興趣相投(不見得相近)的人們合作,一起組成一個頻道。合作群都幫這個頻道宣傳。最近台灣比較有名的,例如 vdol 跟 live.me。或者合作談一個叫 VeryNew 好了,直接用 youtube 的功能。
決定大家一起湊 VeryNew 頻道的內容,指的不是自己粉絲頁不用經營了,而是自己還是得自己拉廣告,而 VeryNew 幫忙做節目表,拉廣告及推播。以後也許觀眾不知道你有經營頻道,但是知道 VeryNew,就看到你的頻道,你也可以多個觀眾。(共同經營頻道的部份,好像以前也聊過...就省了吧。)
同時也合作去租一個房間或場地,大家一起用。例如窮一點搖滾樂團也會租練團室。也一起去找看看有沒有偏遠的五金行或工廠願意轉部份資本成立設備租賃修護業務。你要租的別人不一定要租,但是大家都說好要跟哪個廠家租,會比較好談。然後這群自媒經營者,就有自己的攝影棚,簡單造景可以進行拍攝,還有自己歸屬的電台VeryNew!如果你找得到更多廣告,可以讓自己租更好的設備來用。
如果你自己的瀏覽量轉換成的收入效益夠大,自媒體經營者或 VeryNew 也會有足夠多的錢,可以支付傳媒捨不得給你的製作費。其實就是看實力。我不認為是看節目的人就要消失了。電台不長進本來就會消失。但是有心在此產業的人,才是這個產業的核心,如果沒有意願在沒有現成資源的情況下重頭做起的話,產業精神早就消失了。的確,像張小燕這樣的長輩還要自己拉廣告好像很殘忍,不過她有很多學子可以幫她拉廣告及平台。以她的專業做出足以支付的廣告效益,我想才是這個世代對她這樣的人才的一種尊重。能力,並不受限於框架。盡量想出符合時代的方法。
其實拉廣告我覺得可以用店家傳單發送量來說服商家,如果商家不太相信網媒只相信傳媒。例如小七,康士美有掃描器可以掃手機向媒體即時索取的優惠 QR Code. 或者請店家檢查觀眾到店的打卡照。(如果觀眾只打卡表支持而不消費,也是廣告成功,)自媒自己去算 hashtag 作為商家的績效回報。多想些可以證明廣告效力的方法。
(店家東西讓人買不下手,也不是廣告單位的錯。)
題外話,有音樂出版單位感嘆現在經營藝人不易,資訊時代不知前途在哪。我覺得就是不要以老思維捧藝人的方法去做。把自己想收的藝人當作獨立的人,而不是金雞母。由他自己的績效去賺自己的前途。這樣出版單位就成了跑腿,沒有以前那麼大的權力的。確實。
我以為出版單位是為了要推廣自己的信念,才去扛出版的工作。
不然有錢怎麼不是去學索羅斯炒股票?
音樂出版單位除了自己要有眼光,收哪個藝人創作人,為他鋪路,分他的商業效益售價,其實也要檢查這個人有沒有說服力。一個想紅的藝人,就該自我訓練說服力。說服力是可以檢核的,也就是他能不能說服支持者拿出錢來。太喇賽的當然是看出版單位的格調要不要收,但是遠在天上要人捧的,大概不是什麼好標的。如果想要投緣就賭一把,這也是業主自己的判斷力問題。他能賺越多錢,自然出版單位就越有錢能投資他。合作關係比賭一把更務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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