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 IS 自立國家以來,以它為口號的屠殺就沒停止過,反而它會放人一條生路成了新聞。全球穆斯林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各先進國家傾向限縮多元化政策,以求在經濟停滯的時代中自保。
伊斯蘭國釋放350名雅茲迪教徒
拒絕伊斯蘭化才是限縮多元化的主軸。因為全球最著名的伊斯蘭政體,就是屠殺人命的IS。它就會成為人們對這個宗教的普遍印象,除非身邊就有善良的回教徒作為鄰居或工作伙伴。
趨勢就像時空膠囊,是過去所有因緣際會的現狀呈現。開頭那一段包含很多沒說盡的問題。中東不是死更多人嗎?西方國家不是對穆斯林不公平嗎?不正因為美國操弄,所以激進派才以性命去拼搏嗎?這不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嗎?
這一連串的悲傷,暫且就,從最靠近的時間點說起吧。
法國查理週刊被IS效忠者血洗事件,全球都為之感到悲傷。支持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質疑它對穆斯林的偏見。
這倒很值得我們回過頭來檢視一下,所謂自由的限制在哪?歧視的限制在哪?當我們認為黑人就是有前科,越南媳婦就是買來的,(隨便亂寫的,別當真。)這是不是歧視?
還沒。
當有人偏見就是黑人就有前科,凡是黑人走出商店都要被蒐身,黑人的履歷表都認為是說謊。反歧視法在當事人感到遭受不平等待遇時提出控訴,而被告不出佐證證明他所受到的待遇何以比他人差,歧視就成立。以求職來說,加害人當然可以呼攏出很多理由來支持能力不足的論點,但是若從社會比例原則,加害者旗下清一色是白人員工,而走在路上的有一半黑人,這種非常態就是歧視的一種證明。國外還有肥胖歧視,(雖然滿街都是胖子,)例如 A&F就對一項客訴公開聲明,本店的產品不是做給胖子穿的。因而被公認為歧視,品牌價值大跌。也聽過有些法律個案是胖子應徵不到工作,(例如加拿大的雇主必須負擔諸如糖尿病、關節炎這類的肥胖治療,)胖子必需付兩人機位等。
當受害者真的因為偏見而損失權益時,才是「歧視」真正成立的條件。
至於機場出入境中東人常常被抽檢,加拿大人在 T&T 轉手由加拿大廠商經營後才有比較多當地人消費者,有些餐廳不收小孩客人,有些旅館只能帶貓不能帶狗等。這些算不算歧視?八成大部份人都同意,這是想法不同。
當然也有極端平權份子,認為思想差異就是犯罪,看待他人有點不平等就是歧視。可以用個例子想想,我們有時會遇到超級有錢人,他們故意開超跑,故意展示東西出來炫富。但是有個小孩不小心摸到那些昂貴的商品會被斥責,例如「把你賣掉也不夠錢修理」。這是不是歧視?在我來說,是。大概很多人也覺得,狗眼看人低,忍一下就算了。
有些明明就是藐視人權的事,是被公認許可的。
排除那些特殊情境才會遇到的場合,對於一些小事,有些極端平權份子就受不了,我也是人,憑什麼帶小孩就不能去餐廳?憑什麼精品店服務員只用餘光看我?倒不如拿另一件事來想想。貴族會向英女王下跪,貴族會向你下跪嗎?你怎麼不覺得被歧視?
這種情形就比較接近:心中充滿階級,對自己超沒自信的人,看到什麼都是歧視。
至於印度很多賤民階級被毆打被強暴,美國中情局猜測某人是恐怖份子,就逮去關塔那模虐囚,這就不是觀感的問題,也不是歧視,而是人權犯罪。
所以,回到查理週刊,為什麼西方人視之為言論自由,而不是針對伊斯蘭的歧視?因為查理週刊本身歧視所有宗教。而那些宗教也沒人對他們開槍過。只有回教徒對他們屠殺。既然歧視所有宗教,為什麼沒有被告到倒?因為它沒有強迫你買啊。他寫什麼,讓你損失了什麼?也許你的鄰居看了查理週報,覺得天主教徒腦子有問題,但是他跟你這名天主教徒關係不錯的話,不會在他讀了週報就開始覺得你的腦子有問題,沒錯吧?
西方文化不太說「洗腦」,因為他們基本上認為人是有自主意識,能夠自我判斷。但是他們也探討希特勒時期為什麼那麼多人能夠下得了手,屠殺那麼多猶太人。結論也不是當事人沒有腦,更是走向人性的脫罪意識,集體匿名性質。
所以查理週刊的出版,對他們來說是無關痛癢的。不論查理週刊譏諷得多嚴重,它沒有煽動他人去攻擊或加害它所譏諷的對象,言論自由在出版之後就卸責了,所有的行動責任,都在接收者的判斷上。
這也是西方人會去支持查理週刊的原因。如果因為有個族群容易生氣,會去殺人,就避免跟他們有什麼瓜葛,就是對言論自由的褻瀆。
好吧,避免像前幾次那樣給自己壓力太大,就寫成連續劇吧......。
伊斯蘭國釋放350名雅茲迪教徒
拒絕伊斯蘭化才是限縮多元化的主軸。因為全球最著名的伊斯蘭政體,就是屠殺人命的IS。它就會成為人們對這個宗教的普遍印象,除非身邊就有善良的回教徒作為鄰居或工作伙伴。
趨勢就像時空膠囊,是過去所有因緣際會的現狀呈現。開頭那一段包含很多沒說盡的問題。中東不是死更多人嗎?西方國家不是對穆斯林不公平嗎?不正因為美國操弄,所以激進派才以性命去拼搏嗎?這不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嗎?
這一連串的悲傷,暫且就,從最靠近的時間點說起吧。
巴黎恐攻萬人集會捍衛言論自由 全球漫畫家接力創作悼同業 |
法國查理週刊被IS效忠者血洗事件,全球都為之感到悲傷。支持言論自由的同時,也質疑它對穆斯林的偏見。
這倒很值得我們回過頭來檢視一下,所謂自由的限制在哪?歧視的限制在哪?當我們認為黑人就是有前科,越南媳婦就是買來的,(隨便亂寫的,別當真。)這是不是歧視?
還沒。
當有人偏見就是黑人就有前科,凡是黑人走出商店都要被蒐身,黑人的履歷表都認為是說謊。反歧視法在當事人感到遭受不平等待遇時提出控訴,而被告不出佐證證明他所受到的待遇何以比他人差,歧視就成立。以求職來說,加害人當然可以呼攏出很多理由來支持能力不足的論點,但是若從社會比例原則,加害者旗下清一色是白人員工,而走在路上的有一半黑人,這種非常態就是歧視的一種證明。國外還有肥胖歧視,(雖然滿街都是胖子,)例如 A&F就對一項客訴公開聲明,本店的產品不是做給胖子穿的。因而被公認為歧視,品牌價值大跌。也聽過有些法律個案是胖子應徵不到工作,(例如加拿大的雇主必須負擔諸如糖尿病、關節炎這類的肥胖治療,)胖子必需付兩人機位等。
當受害者真的因為偏見而損失權益時,才是「歧視」真正成立的條件。
至於機場出入境中東人常常被抽檢,加拿大人在 T&T 轉手由加拿大廠商經營後才有比較多當地人消費者,有些餐廳不收小孩客人,有些旅館只能帶貓不能帶狗等。這些算不算歧視?八成大部份人都同意,這是想法不同。
當然也有極端平權份子,認為思想差異就是犯罪,看待他人有點不平等就是歧視。可以用個例子想想,我們有時會遇到超級有錢人,他們故意開超跑,故意展示東西出來炫富。但是有個小孩不小心摸到那些昂貴的商品會被斥責,例如「把你賣掉也不夠錢修理」。這是不是歧視?在我來說,是。大概很多人也覺得,狗眼看人低,忍一下就算了。
有些明明就是藐視人權的事,是被公認許可的。
排除那些特殊情境才會遇到的場合,對於一些小事,有些極端平權份子就受不了,我也是人,憑什麼帶小孩就不能去餐廳?憑什麼精品店服務員只用餘光看我?倒不如拿另一件事來想想。貴族會向英女王下跪,貴族會向你下跪嗎?你怎麼不覺得被歧視?
這種情形就比較接近:心中充滿階級,對自己超沒自信的人,看到什麼都是歧視。
至於印度很多賤民階級被毆打被強暴,美國中情局猜測某人是恐怖份子,就逮去關塔那模虐囚,這就不是觀感的問題,也不是歧視,而是人權犯罪。
法國《查理周刊》其漫畫不止諷刺伊斯蘭教。 |
所以,回到查理週刊,為什麼西方人視之為言論自由,而不是針對伊斯蘭的歧視?因為查理週刊本身歧視所有宗教。而那些宗教也沒人對他們開槍過。只有回教徒對他們屠殺。既然歧視所有宗教,為什麼沒有被告到倒?因為它沒有強迫你買啊。他寫什麼,讓你損失了什麼?也許你的鄰居看了查理週報,覺得天主教徒腦子有問題,但是他跟你這名天主教徒關係不錯的話,不會在他讀了週報就開始覺得你的腦子有問題,沒錯吧?
西方文化不太說「洗腦」,因為他們基本上認為人是有自主意識,能夠自我判斷。但是他們也探討希特勒時期為什麼那麼多人能夠下得了手,屠殺那麼多猶太人。結論也不是當事人沒有腦,更是走向人性的脫罪意識,集體匿名性質。
所以查理週刊的出版,對他們來說是無關痛癢的。不論查理週刊譏諷得多嚴重,它沒有煽動他人去攻擊或加害它所譏諷的對象,言論自由在出版之後就卸責了,所有的行動責任,都在接收者的判斷上。
這也是西方人會去支持查理週刊的原因。如果因為有個族群容易生氣,會去殺人,就避免跟他們有什麼瓜葛,就是對言論自由的褻瀆。
好吧,避免像前幾次那樣給自己壓力太大,就寫成連續劇吧......。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