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是我蠻不屑的一句話。並不是我認為沒有成功就全是屁。比較合理的是「不是得到,就是學到」。功勞 vs. 苦勞,是用在論功行賞的部份。對於給獎者,不該把「沒做錯事,至少做了事」放在論賞的範圍。而是該放在一般勞動代價的範圍。發餉者對於勞力的付出該說,「謝謝你,辛苦了。你做了多少多少,這是我能支付給你的」。而不是「你做得不怎麼樣,但是還可以接受,發剩的給你撿吧」。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其實是暗貶了沒有功績的人。奪標以外的人都被列為失敗者,自然也不好意思討能對應自己付出,應得的代價。
當這句話被用在被委托任務的人身上,就更糟了。一般人性才沒那麼求「功勞」,就會走向認同「苦勞」。啊不然就來耗時間就好,很努力做苦勞啊。這種有做就好的將就特性,會讓成果只有將就或更爛,只要不爛到不能接受,草草了事。命是自己的。
「愛心」是不是就不用營運策略?當然要啊。不然你營運所承受的困難,都由義工去吸收嗎?這不叫賣義工的肝來做自己的面子?不是賠錢就偉大。不是「錢」偉大。不要用「善心」剝削善心人。
【時事觀點】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最近讀一本書談幼稚園家長接送遲到問題 原本解決方法是遲到罰錢,一分鐘一元 不過這樣一來遲到變成可以衡量的價值 有些家長覺得划算反而遲到的更理直氣壯了 原本遲到的罪惡感被價值化後反而成效更糟 後來的解...
由閱讀貼上了 2016年9月23日
銅板樂園應該要在義工遇到困難時就改變營運策略,而不是讓他們撐著。要繼續 50元入場,可以。改成預先登記制。發生一次就列入黑名單三個月。累進機制。三個月為消退期。也就是回來後三個月內再犯,除權六個月。回來後三個月內再犯,除權九個月;三個月以上六個月內再犯,除權六個月。基本上就是叫這個家長這輩子都不要來了。別人的愛心不是這樣用的。
如果擔心蓋了樂園沒有人潮洶湧,既然不是做業績,有什麼好擔心的?如果進來的小貓兩三隻,就減少義工,大家都樂。真不要打著愛心的名義叫義工幫你賺廉價的門票。入園人數少不是問題。維護得好,真正有公德心的人會來的。50元真的很便宜。
但是要義工去承受那些不合理,我會覺得老闆有問題。也不想借用愛心了。
如果要開讀書會,又要避免直銷混入,我也建議會員制。採預先報名。
例如,有人想開讀書會,先去登記,公告書名,第一次聚會時間日期,報名後收到邀請的人才知道下次聚會地點。
第一次聚會只有30分鐘,硬性時限,沒有續攤。真想下次再見的人,下次再聊。跑進來急著傳銷的人,也會被硬性時限剪掉。首會目的就是成員見面跟稍微介紹一下書籍。如果這次看到之前看過的傳銷熟面孔,(報名的名字不見得會用舊名,)跟發起人講一下。下次就不發邀請函,要不就說倒會了。
如果臉皮夠厚,除名之後還是在原處聚會,對方又來時把他請走。如果臉皮不夠厚,就換地方聚會。
主辦人要不要給傳銷慣犯機會,是他的選擇。由於每一場都是再次發函,(即使打算固定場合及時間,)如果根本就是傳銷同伙開辦的讀書會,成員也會一兩次後就辭會了,不用討論完整本。
會員制經營久了,一些良性的主辦人及與會人,就會漸漸被突顯,獲得信任。那些人開的讀書會,也會有比較多人願意參與。
作為推動者的閱讀站或圖書館,同時也是主要宣傳單位,能維護不良人員名單是比較好的。比較能在傳銷人自提讀書會時先削減他的機會。畢竟協辦活動,也不想辦個人人嫌的活動來充場面。「質」的推廣比較有永續性。「量」是水到渠成的湊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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