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候孝賢導演以「聶隱娘」獲坎城影展最佳導演獎。台灣媒體注意的好像在舒淇有沒有崩潰,及最近的引用中資.....。我是覺得蠻沒水準的.....。如果主播台自己就沒水準,也不用牽拖說觀眾愛看八掛。本王一向認為「格調」才是一個人/集團做不做哪件事的判斷標準。台灣真應該加速發展網路媒體營收方式。讓那些垃圾有線電視快點住墳墓。
有趣的一點是,就算 netflix 在北美已經推廣多年,也有些成績了。在網媒營收方面,全球都還沒出現成功模式。這是蠻值得挑戰的難題。因為它的確會成為下一世代的經濟模式。現在的免費絕對是行不通的。
可以小聊一下目前看到的。網媒應該一起看視頻,數位音樂,線上遊戲及電子書。
netflix 原本在北美推行蠻成功,逐步擴大占有率。但是之後遇到硬體廠商的挑戰。威脅 netflix 讓出轉播營收,不然要限制頻寬或停止合約。 netflix 本來就是走小本經營,他們跟內容產業的版權切割本來就不像有線電視那樣有優勢。網路硬體商除了租金之外的附加威脅,對 netflix 傷害是很大的。當時 netflix 有試圖尋求走回有線電視的可能性。
近期歐巴馬通過網路使用權平等法,主要用意在於維持網路一開始發起的原意,真正的資訊平等權。一些沒有錢受教育的人,沒有良好教育資源的人,只要有機會接觸網路,就可以取得一樣的成長機會。法案防止網路公司剝奪窮人的網路使用權(i.e.頻寬)。附帶地解決了 netflix 所面臨的部份威脅。
而 netflix 在網路電視推廣成風氣之後,跟 HBO 一樣開始走向內容製播。算是開始有點同一起跑點的競爭機會。對於頻道來說,內容才是王道。
音樂在產業資訊化開始,就算還沒進入音樂數位化,已經很早就成為受害者了。然而,時代的推演讓我們知道,真正的「受害者」,是擁有獨佔權的「唱片業」,而不是音樂產創作人。那些創作人早就被唱片業剝皮很嚴重了,所以也在乎不了數位化有沒有再多剝一層。反而數位化推廣了他們的創作。讓價值重新回到創作人身上。
之前的音樂產業,從音樂,被資本家轉變成包裝。而數位化,讓音樂重回音樂。最終我覺得是件好事。
數位時代〉英國知名音樂經紀人Terry Ellis:科技出現讓唱片銷量下滑,反而是音樂家最好的時代
然而音樂出版也是商業化應該要存在的一環。就像 blog 不可能取代 NYTimes。在未來產業興起,機器人逐步取代僵化型的人類工作,最不可能被取代的,一個是創造者,第二個應該就是主播台。(雖然現在已有機器人研發新藥的案例,但是新藥都靠機器人研發,應該人類就註定要絕種了。因為機器人無法察覺人類沒察覺過的事物,例如,達爾文可以在種樹發現遺傳,機器人不可能會。而且機器人不會去做誤試,人類會。人類對生命及生物狀態是有評估能力的,機器人沒有。機器人如果會去做誤試,死掉生命的會是成批的,因為它需要機率數值。)音樂出版業 apple 先以 iTune 建立數位版權地位。而後音樂串流挾持古早作品趁勢而起,進而引起新作品創作人反彈。
而今創作人們及 apple 都想重新定義音樂與版權的權利金分割。這個方向是好的。整體說來比影視產業至今的模式走得快一點。(apple 在台灣因應kkbox 調降售價,對 kkbox 來說需要建立區隔化的挑戰,因為 apple 擁有很多音樂版權。但是對台灣來說,表示全球數一數二的財團,承認台灣音樂在全球華人的影響力。)
點子生活〉Apple Music 將針對台灣市場調降售價!
數位遊戲產業算是已經走出營收模式的產業。它原生於數位化,也跟音樂一樣深受數位盜版的迫害,不過更倒楣的是,社會至少肯定音樂的價值,會同情音樂的處境。但是認為數位遊戲,死好!在爹不疼娘不愛的處境下,數位遊戲產業重生於網路建置。它把原本屬於實物產業的一次買斷模式,轉化為永續服務模式。最後終於以網路遊戲,使用權契約及永續維護的方式,取得可靠收入來源。
遊戲產業成功之後,工具程式才跟進走上維護契約模式。
遊戲產業目前除了跟過去一樣,追求 blockbuster 之外,另一個能讓它成長的層面是編輯台。一直以來太過聚焦於 RPG 及 FPS,讓遊戲變成另一種動畫,扼殺不少創造力。巴哈姆特自製影片有時介紹手機遊戲,雖然很常落入懶墮開發者無止盡的轉珠遊戲牌卡遊戲類型,偶爾也會出現極富創意的新類型遊戲。手機遊戲開發門檻低,非 hardcore 玩家的要求也不會太高,可以激發出相當優越的原創性。比現今遊戲平台有更長遠的觀察價值。
巴哈姆特〉手機遊戲介紹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IhwbtfyUlJpJM76xsOFWKYeSdVRegb1n
最後一個談的是數位模式最成功的類型,電子書。這個部份,台灣人感受不是很明顯。一部份原因是台灣人不太讀書......。
電子書可以算是由 Amazon 發起,最後擊垮了很多實體書出版社。
雖然 Amazon 一直覺得自己的企業核心價值不是書,(而是物流,)但是他也沒有想讓出這一塊領土。而今 Amazon 在出版業方面面臨的挑戰,正是「平台」所缺乏的東西:內容。除了逐步加強編輯台功能,近年來 Amazon也為了取得版權做了大大小小的努力。而察覺這項的產業不只有 Amazon,Google 也推出數位創作平台服務。
許多發行量不是太夠的出版業,也集合起來做聯合數位出版發行。例如北美平台的 NextIssue. 發行量夠多的,例如 Elle,則是集合自家旗下所有出版品,自己發行數位訂閱服務。對於北美出版業來說,其實物流才是相當沈重的預算。聯合訂閱對出版業來說是划得來的。而且又可以得到省能源的美名。
不小心題外話就寫了這麼一堆......。只好分段了。
候導在後續訪問中談到政府補助,這點我不太同意。而他引進中資,我覺得真是用得好!就算我支持文化發展,對於政府撥錢這一點,我認為是很值得商確的。下一篇繼續談。
有趣的一點是,就算 netflix 在北美已經推廣多年,也有些成績了。在網媒營收方面,全球都還沒出現成功模式。這是蠻值得挑戰的難題。因為它的確會成為下一世代的經濟模式。現在的免費絕對是行不通的。
可以小聊一下目前看到的。網媒應該一起看視頻,數位音樂,線上遊戲及電子書。
netflix 原本在北美推行蠻成功,逐步擴大占有率。但是之後遇到硬體廠商的挑戰。威脅 netflix 讓出轉播營收,不然要限制頻寬或停止合約。 netflix 本來就是走小本經營,他們跟內容產業的版權切割本來就不像有線電視那樣有優勢。網路硬體商除了租金之外的附加威脅,對 netflix 傷害是很大的。當時 netflix 有試圖尋求走回有線電視的可能性。
近期歐巴馬通過網路使用權平等法,主要用意在於維持網路一開始發起的原意,真正的資訊平等權。一些沒有錢受教育的人,沒有良好教育資源的人,只要有機會接觸網路,就可以取得一樣的成長機會。法案防止網路公司剝奪窮人的網路使用權(i.e.頻寬)。附帶地解決了 netflix 所面臨的部份威脅。
而 netflix 在網路電視推廣成風氣之後,跟 HBO 一樣開始走向內容製播。算是開始有點同一起跑點的競爭機會。對於頻道來說,內容才是王道。
音樂在產業資訊化開始,就算還沒進入音樂數位化,已經很早就成為受害者了。然而,時代的推演讓我們知道,真正的「受害者」,是擁有獨佔權的「唱片業」,而不是音樂產創作人。那些創作人早就被唱片業剝皮很嚴重了,所以也在乎不了數位化有沒有再多剝一層。反而數位化推廣了他們的創作。讓價值重新回到創作人身上。
之前的音樂產業,從音樂,被資本家轉變成包裝。而數位化,讓音樂重回音樂。最終我覺得是件好事。
數位時代〉英國知名音樂經紀人Terry Ellis:科技出現讓唱片銷量下滑,反而是音樂家最好的時代
然而音樂出版也是商業化應該要存在的一環。就像 blog 不可能取代 NYTimes。在未來產業興起,機器人逐步取代僵化型的人類工作,最不可能被取代的,一個是創造者,第二個應該就是主播台。(雖然現在已有機器人研發新藥的案例,但是新藥都靠機器人研發,應該人類就註定要絕種了。因為機器人無法察覺人類沒察覺過的事物,例如,達爾文可以在種樹發現遺傳,機器人不可能會。而且機器人不會去做誤試,人類會。人類對生命及生物狀態是有評估能力的,機器人沒有。機器人如果會去做誤試,死掉生命的會是成批的,因為它需要機率數值。)音樂出版業 apple 先以 iTune 建立數位版權地位。而後音樂串流挾持古早作品趁勢而起,進而引起新作品創作人反彈。
而今創作人們及 apple 都想重新定義音樂與版權的權利金分割。這個方向是好的。整體說來比影視產業至今的模式走得快一點。(apple 在台灣因應kkbox 調降售價,對 kkbox 來說需要建立區隔化的挑戰,因為 apple 擁有很多音樂版權。但是對台灣來說,表示全球數一數二的財團,承認台灣音樂在全球華人的影響力。)
點子生活〉Apple Music 將針對台灣市場調降售價!
數位遊戲產業算是已經走出營收模式的產業。它原生於數位化,也跟音樂一樣深受數位盜版的迫害,不過更倒楣的是,社會至少肯定音樂的價值,會同情音樂的處境。但是認為數位遊戲,死好!在爹不疼娘不愛的處境下,數位遊戲產業重生於網路建置。它把原本屬於實物產業的一次買斷模式,轉化為永續服務模式。最後終於以網路遊戲,使用權契約及永續維護的方式,取得可靠收入來源。
遊戲產業成功之後,工具程式才跟進走上維護契約模式。
遊戲產業目前除了跟過去一樣,追求 blockbuster 之外,另一個能讓它成長的層面是編輯台。一直以來太過聚焦於 RPG 及 FPS,讓遊戲變成另一種動畫,扼殺不少創造力。巴哈姆特自製影片有時介紹手機遊戲,雖然很常落入懶墮開發者無止盡的轉珠遊戲牌卡遊戲類型,偶爾也會出現極富創意的新類型遊戲。手機遊戲開發門檻低,非 hardcore 玩家的要求也不會太高,可以激發出相當優越的原創性。比現今遊戲平台有更長遠的觀察價值。
巴哈姆特〉手機遊戲介紹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IhwbtfyUlJpJM76xsOFWKYeSdVRegb1n
最後一個談的是數位模式最成功的類型,電子書。這個部份,台灣人感受不是很明顯。一部份原因是台灣人不太讀書......。
電子書可以算是由 Amazon 發起,最後擊垮了很多實體書出版社。
雖然 Amazon 一直覺得自己的企業核心價值不是書,(而是物流,)但是他也沒有想讓出這一塊領土。而今 Amazon 在出版業方面面臨的挑戰,正是「平台」所缺乏的東西:內容。除了逐步加強編輯台功能,近年來 Amazon也為了取得版權做了大大小小的努力。而察覺這項的產業不只有 Amazon,Google 也推出數位創作平台服務。
許多發行量不是太夠的出版業,也集合起來做聯合數位出版發行。例如北美平台的 NextIssue. 發行量夠多的,例如 Elle,則是集合自家旗下所有出版品,自己發行數位訂閱服務。對於北美出版業來說,其實物流才是相當沈重的預算。聯合訂閱對出版業來說是划得來的。而且又可以得到省能源的美名。
不小心題外話就寫了這麼一堆......。只好分段了。
候導在後續訪問中談到政府補助,這點我不太同意。而他引進中資,我覺得真是用得好!就算我支持文化發展,對於政府撥錢這一點,我認為是很值得商確的。下一篇繼續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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