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覺得自己非常適合這個時代~。容易感到無聊的個性,這個時代(常常)充滿變幻莫測。得標示「常常」,因為一些大事件常常會「蓋台」。尤其台灣一窩蜂的社會風格,每次浪潮一來,不論是真有事還是捏造的,其它各類訊息就消失了。尤其在大勢完全是講鬼話時,對我來說很像關在噪音室當中。
上次加拿大大選也是很煩,還出現一些扭曲,連政見都看不太到。美國這次選舉就更嚴重了。幸好社會似乎越來越清楚真正面對的是什麼,訊息日漸回復多元化。(有沒有「開放」就另一回事了。不過 CIA 去跟 hacker 買情資破解 iphone, 我還是覺得比行政力壓迫私人企業來得合理。人民隱私權不屬於政府。而且正如當初憶測,CIA會把破解拿去當成自己的權力,才破解了 iphone 馬上就宣傳各機關可以向他們申請破解。才沒在乎人民隱私權是什麼東西。)
我覺得「敢作夢」就是件了不起的成就。尤其越是名望大的人,提出的天馬行空就越會被批得剝皮見骨。那些人一定提案之前就知道會有這種遭遇。而他們盡量謹慎,還是提了。讓一些原本不存在的東西,有可能被創造出來。不論是藉由誰的手。有誰說得準,看得到利益的是誰搶到先機呢?有些看起來不起眼的誰知不是肥肉呢?F8貌似蠻有趣。
不過先聊個超市吧~
一開始我也蠻驚訝,超市明明很好用啊!為什麼要剷除?!
後來注意到我的英文不夠好。
supermarket: 超級市場,主要賣食物。
superstore: 超市,主要賣雜貨。
只是近年來 superstore 裡面也常加開 supermarket. 例如 walmart 原本不賣生鮮的。現在也加開了。(而品質真的不算好....) BC 有名的 superstore, 生鮮的品管就好一些。不過還是有老太太跟我說那是 garbage.... (Garbage 我已經覺得不錯了.....) 她比較建議去 Safeway,品質比較好。也有人建議去菜店。但是逛了幾間菜店,覺得他們也不少屯貨壓力.......,好像也沒比大超市新鮮度好多少.....。我近兩年的確都是到菜市場買菜,雖然品質不穩定,看情況有蟲有霉有腐爛,常比超市便宜很多。(有薪水時也很少在看價格..... 這次有樓友才知道自己就算注意價格也是個凱子.........很沒物價觀念.....)
話說 Safeway 的工會之強,你可以站收銀員站到比初階工程師薪水更高!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每樣東西都貴,不管是紅蘿蔔還是洋竽片。這種店怎麼活喔?在大溫有各種競爭,當然很難活。在鄉下,它肯在村裡開店就算上天有保庇了,哪會嫌什麼東西?有人說想快速變富豪最好去鄉下蹲幾年。薪水較高,有錢沒地方花。很快就有房有車到處旅遊了。不過我覺得鄉下除了有錢沒地方花,很多該花錢的地方都比都市貴......。
最近反剩食運動興起,超級市場馬上榮登眾失之的。為了有好賣相,超級市場的食材報廢率應該是相當高。(有時看到一些?人不拿整個的,就怕一分一毫被虧到,在場就剝掉好幾層菜葉。在洋人超市很少看到這種情況。就是整把沒人要了而已。不太會破壞。
Wired 文中提到聚落日漸發展的 app 就是用來改善超市的浪費現象。(終於回魂了....。) 藉由客戶與生產者更直接的溝通,減少存貨耗損,也提高生產者獲利,減少中間商的差價。
這種銷售模式不只在小農之間慢慢推廣。去年開始,我也注意到 Superstore 也開始網購服務了。一開始看到時覺得有點像跟風......。怎麼說呢....。我寫完第二集電子書之前,實體店家其實是反對網路銷售的。我在文中提及未來將是虛實並進。之後,蠻意外的,LV 及 Burberry 這類高級品牌竟然發起網路銷售。當初最反對的就是高端時尚,認為設計上網就會被仿冒,(其實也是真的.....最近時尚週的設計師也越來越不爽,因為時尚週通常展的是半年後的設計,快速時尚很快就「致敬」了.....。) 不過,最有本錢的也是這些高端時尚。因為品質與真品才代表了持有者的形象。品質保證加上打擊盜版,其實網路行銷可以擴大形象與知名度。
繼高端流行正牌上網之後,其他時尚產業也相繼加入。至於機電產品及雜貨,好像本來就進入電商領域了。直到 superstore 這種生活消費類也進了電商,才讓我訝異。那些東西.....不是進店裡看什麼便宜拿一拿就好了嗎......?
對加拿大人來說,買生活雜貨像出任務一樣。跟我把雜貨店當逛街很不同。他們常常會拿一張清單一項一項找,扛一車回家。下次再來是一兩週之後。其實他們蠻適合網路訂貨現場取貨。
而 superstore 蠻快就跟上電商潮流,開始培養消費者習慣。如果習慣養成順利,對他們的倉儲控管會有極大的助益。相較之下,小農電商聯合可能營運成本還是不及財團有利。不過,到目前為止,看起來比較積極的只有 superstore. 小農聯合如果能穩定供貨量(種類會隨時節改變),搭以相應的消費量,應該還是有望以鮮度取勝,減少食物報廢率。
我想,這種小農聯合,以蔬菜來說,應該只適合短期栽種的蔬果。(動物應該沒有時節問題。)因為長期栽種一次量產的植物,會造成嚴重存貨問題。例如台灣種稻就是四個月。產期不賣完就是得屯著。但是消費者又不是四個月大買一次米....。需要大量屯積的蔬果,還是交給財團的超級市場比較適合。
這類產銷在台灣已經有了。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試試看。如果不堅持去菜市場搏感情,可能這種看產能銷售的電商平台,會比菜市場新鮮方便。
Zuckerberg 發表完沒多久,就有以科技為主要項目之一的新聞平台指出:
FB 展望更廣大的連結,但是現在人們不想要有那麼大的連結。
沒錯,趨勢的確是如此。FB 初衷是找回你從小到大的新仇舊恨(大誤),舊愛新歡。當FB遇上同類挑戰 Snapchat 時,它其實改變了經營方向,它不追逐青少年揮發性的愛好,而是深耕自己讓人再也離不開的價值。雖然 FB不明說,但是它走向嚴肅的成人需求,(當然不是十八禁,)以自己的使用者為靠山,談判各類媒體聯合。目前它成為重要的資訊涉略平台, msn, yahoo, google news 可能至今也得對它敬畏三分。
New York Times 開設自己的新聞網路平台,The Economics 開了自己的網路平台。各種非常可靠老牌的新聞媒體,靠自己宣傳效益太低了。之前 Google 把它們全文蒐索時,他們氣到要告 Google. Google 把他們拿掉後,馬上落到門可羅雀。FB 出來邀請他們時,他們比較務實了。他們在 FB的更新算是蠻勤勞的。而且也找到 FB的新用法,成為取得回饋,經營群眾關係的好管道。(雖然小編聊天這種互動,我是在相音最先看到。)
目前也由於 FB開放直播功能,媒體更常用來播放宣傳,或者是背景工作互動(這也是在相音先看到)樹立媒體人個人形象。媒體人後台轉播,目前在 BBC比較常看到。也許台灣對這種風格不是很熟,認為房屋仲介就是仲介公司的名字,新聞播報就是電視台的名字。其實從加拿大當地及英語國家新聞媒體來看,他們宣傳的是「個人」。房仲的話,宣傳的是一個「人名」。洋人比較相信「人」,不那麼信賴「機構」。(其實台灣找關說也是「人」。但是沒人敢出來代表機構.....。應該是這麼說吧?)新聞台的話,宣傳的是主播的名字。名字代表實力。如果新聞台播報唸稿的人有的是兩粒(咦?),的確宣傳他也沒什麼用。
FB 擴大了社會層面的聯結之後,透露個人生涯的小圈圈變成有點危險的事。我蠻能理解到後來連法國警方都建議避免在社交媒體上傳小孩的照片。你不太能預估「朋友的朋友」到底有多遠,按讚要你加「朋友」的人常常也是出於廣結善緣,(像我生人勿近的應該很少....,)不見得是真正認識的誰。還有覬覦FB養出來的資產連結,越來越多盜帳號的問題。如果你敢把你的人生放在FB上,讓老友找得到你,讓人知道你哪年哪所學校畢業。你被肉蒐出來肯定沒問題..........
不論 FB實名制的成效推廣如何,基本上你就沒什麼閃躲的空間了。
這種曝光度,必然會越來越少人願意分享「可辨識」的私人訊息。
凡事都是雙面刃。助益越大,傷害越大。越來越少分享不表示越來越少使用者。至少對我來說,FB的資訊連結做得太好了,離開 FB 看新聞變成麻煩事。有些較小的公司其實也沒有自己穩定的網路溝通平台。不過越來越少使用者的主動訊息,對 FB 來說就越來越難確定自己是不是有做出成績來。總不能聯結一堆平台,使用者日漸流失,哪天死得不明不白....。於是 FB 越來越注重數據分析與使用者的一舉一動。 FB不是故意要緊迫盯人,而是不得不。最終目的還是想找造出使用者要用的服務。(沒有動靜就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是吧。)
在 F8 發表會整理的項目,蠻多可以看到平台擴充合作(而不是個人擴充)及分析管理的部份。跟個人經驗比較相關的大概是段落分享及文章開啟速度。
其中類別較特殊的整理在第二天。
第一項是在印度受阻的實體通訊連結。我是真覺得很好啊.....不過中華電信也會抗議吧.....。
第二項是取代小編的聊天AI!我覺得很有創意啊........。如果是充當接案祕書可能還有點功能。現在企業還不知道小編該給什麼工作範圍,很像是要全能啊,全能又雇用不起.....。有誰要高薪雇一個員工在網路聊天........?但是小編的確是一人興邦,一人滅國啊......。
第三項是 VR。FB 有很多內容可以提供 VR。雖然看起來八竿子打不到關係,但是確實是不錯的合作產業。只是,我對 VR 有點意見......。
The Economist>>The difference between virtual and augmented reality
這篇說明 VR/AR 蠻不錯。VR屬於沈浸式感受。AR則是仍與外界保留連結的共通體驗。
我是傾向支持 AR,雖然我很宅。
主要是,我覺得 VR 在公眾場所並不安全。柯南一行人曾經體驗號稱「繭」的VR類感官娛樂,就死了人了!(os: 柯南根本是死神!)
講正經的。VR必需降價到個人娛樂銷費可承受的程度,讓每個人都能買一台回家。不然它的前途不亮。為什麼呢? VR阻絕了使用者與外界。你有什麼理由到一個集體休閒室,戴上頭罩,然後根本不知道旁邊的人是誰?你如果不是坐在「繭」裡面,這真的很危險。來搶劫偷東西的不說,如果是尾隨來尋仇的呢?一台非常昂貴的 VR,就算給企業負擔,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聚集眾人,真的是很危險。
科技發展出來的體驗有聚集型及分割型。例如<Dark soul 3> 就是聚集型,你得攜家帶眷打才好過關。就算是玩電競,連線大家都在畫面裡。你被砍了,一定是用叫的比打字快。分配站位也是講話帶手勢比打字快。這種體驗,雖然在網路上,能實體聚集是最好的。AR 大概就像是去看 iMAX。大家看到的方位也許不同,但是看的是同一個東西。屬於共同體驗。
反觀另一種是分割型。FB就很明顯是分割型。一對情侶一起出來吃飯,整餐不用說話,各滑各的臉書。其實回家吃泡麵就可以了.....。也許你在 VR也看到對方從旁邊走過,但是這只是各自體驗,他看的方向跟你看的方向不見得相同,兩人的視覺範圍及同步性也不見得相同。
開發難度,應該是 AR 比 VR 要難上很多倍......。
另外還有讀到好玩的主題,不過手酸了....下次聊~。
FB 展望更廣大的連結,但是現在人們不想要有那麼大的連結。
沒錯,趨勢的確是如此。FB 初衷是找回你從小到大的新仇舊恨(大誤),舊愛新歡。當FB遇上同類挑戰 Snapchat 時,它其實改變了經營方向,它不追逐青少年揮發性的愛好,而是深耕自己讓人再也離不開的價值。雖然 FB不明說,但是它走向嚴肅的成人需求,(當然不是十八禁,)以自己的使用者為靠山,談判各類媒體聯合。目前它成為重要的資訊涉略平台, msn, yahoo, google news 可能至今也得對它敬畏三分。
New York Times 開設自己的新聞網路平台,The Economics 開了自己的網路平台。各種非常可靠老牌的新聞媒體,靠自己宣傳效益太低了。之前 Google 把它們全文蒐索時,他們氣到要告 Google. Google 把他們拿掉後,馬上落到門可羅雀。FB 出來邀請他們時,他們比較務實了。他們在 FB的更新算是蠻勤勞的。而且也找到 FB的新用法,成為取得回饋,經營群眾關係的好管道。(雖然小編聊天這種互動,我是在相音最先看到。)
目前也由於 FB開放直播功能,媒體更常用來播放宣傳,或者是背景工作互動(這也是在相音先看到)樹立媒體人個人形象。媒體人後台轉播,目前在 BBC比較常看到。也許台灣對這種風格不是很熟,認為房屋仲介就是仲介公司的名字,新聞播報就是電視台的名字。其實從加拿大當地及英語國家新聞媒體來看,他們宣傳的是「個人」。房仲的話,宣傳的是一個「人名」。洋人比較相信「人」,不那麼信賴「機構」。(其實台灣找關說也是「人」。但是沒人敢出來代表機構.....。應該是這麼說吧?)新聞台的話,宣傳的是主播的名字。名字代表實力。如果新聞台播報唸稿的人有的是兩粒(咦?),的確宣傳他也沒什麼用。
FB 擴大了社會層面的聯結之後,透露個人生涯的小圈圈變成有點危險的事。我蠻能理解到後來連法國警方都建議避免在社交媒體上傳小孩的照片。你不太能預估「朋友的朋友」到底有多遠,按讚要你加「朋友」的人常常也是出於廣結善緣,(像我生人勿近的應該很少....,)不見得是真正認識的誰。還有覬覦FB養出來的資產連結,越來越多盜帳號的問題。如果你敢把你的人生放在FB上,讓老友找得到你,讓人知道你哪年哪所學校畢業。你被肉蒐出來肯定沒問題..........
不論 FB實名制的成效推廣如何,基本上你就沒什麼閃躲的空間了。
這種曝光度,必然會越來越少人願意分享「可辨識」的私人訊息。
凡事都是雙面刃。助益越大,傷害越大。越來越少分享不表示越來越少使用者。至少對我來說,FB的資訊連結做得太好了,離開 FB 看新聞變成麻煩事。有些較小的公司其實也沒有自己穩定的網路溝通平台。不過越來越少使用者的主動訊息,對 FB 來說就越來越難確定自己是不是有做出成績來。總不能聯結一堆平台,使用者日漸流失,哪天死得不明不白....。於是 FB 越來越注重數據分析與使用者的一舉一動。 FB不是故意要緊迫盯人,而是不得不。最終目的還是想找造出使用者要用的服務。(沒有動靜就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是吧。)
在 F8 發表會整理的項目,蠻多可以看到平台擴充合作(而不是個人擴充)及分析管理的部份。跟個人經驗比較相關的大概是段落分享及文章開啟速度。
其中類別較特殊的整理在第二天。
第一項是在印度受阻的實體通訊連結。我是真覺得很好啊.....不過中華電信也會抗議吧.....。
第二項是取代小編的聊天AI!我覺得很有創意啊........。如果是充當接案祕書可能還有點功能。現在企業還不知道小編該給什麼工作範圍,很像是要全能啊,全能又雇用不起.....。有誰要高薪雇一個員工在網路聊天........?但是小編的確是一人興邦,一人滅國啊......。
第三項是 VR。FB 有很多內容可以提供 VR。雖然看起來八竿子打不到關係,但是確實是不錯的合作產業。只是,我對 VR 有點意見......。
The Economist>>The difference between virtual and augmented reality
這篇說明 VR/AR 蠻不錯。VR屬於沈浸式感受。AR則是仍與外界保留連結的共通體驗。
我是傾向支持 AR,雖然我很宅。
主要是,我覺得 VR 在公眾場所並不安全。柯南一行人曾經體驗號稱「繭」的VR類感官娛樂,就死了人了!(os: 柯南根本是死神!)
講正經的。VR必需降價到個人娛樂銷費可承受的程度,讓每個人都能買一台回家。不然它的前途不亮。為什麼呢? VR阻絕了使用者與外界。你有什麼理由到一個集體休閒室,戴上頭罩,然後根本不知道旁邊的人是誰?你如果不是坐在「繭」裡面,這真的很危險。來搶劫偷東西的不說,如果是尾隨來尋仇的呢?一台非常昂貴的 VR,就算給企業負擔,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聚集眾人,真的是很危險。
科技發展出來的體驗有聚集型及分割型。例如<Dark soul 3> 就是聚集型,你得攜家帶眷打才好過關。就算是玩電競,連線大家都在畫面裡。你被砍了,一定是用叫的比打字快。分配站位也是講話帶手勢比打字快。這種體驗,雖然在網路上,能實體聚集是最好的。AR 大概就像是去看 iMAX。大家看到的方位也許不同,但是看的是同一個東西。屬於共同體驗。
反觀另一種是分割型。FB就很明顯是分割型。一對情侶一起出來吃飯,整餐不用說話,各滑各的臉書。其實回家吃泡麵就可以了.....。也許你在 VR也看到對方從旁邊走過,但是這只是各自體驗,他看的方向跟你看的方向不見得相同,兩人的視覺範圍及同步性也不見得相同。
開發難度,應該是 AR 比 VR 要難上很多倍......。
另外還有讀到好玩的主題,不過手酸了....下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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